亲品藏
^
分公司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资合同;

  5、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6、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八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须预先工作计划的,事先务必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与GJ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GJ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五):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持续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确定新员工薪资。正常状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详见《薪酬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更:各分支机构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薪:原则上参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带给协助)。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3、4培训管理办法各分公司自行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总部统一组织的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和预算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制定。

  3、5培训会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每个月中下旬例行召开培训会,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单位人事负责人或相关代表参加。

  3、6工作计划与总结每月末各单位人事负责人做好该单位当月的人事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交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以便统一协调相关资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状况。

  3、7任职调查与任职报告下属单位若要提拔员工任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的职务,需提前一个月将此员工的工作报告和各级主管评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部收到之后将安排专人对此员工作任职调查,然后再将各类信息汇总提交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任职试用公告。员工至试用公告之日开始在新岗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每三个月需交一份任职状况报告给总部人力资源部。任职状况报告将作为转正定级评价的依据之一。六个月后由员工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本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正式任命公告。

  分公司管理制度(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