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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爱之物作文五年级400字

  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作文400字 篇1

  我养了一只猫,叫嘟嘟,是希望它吃得圆嘟嘟、胖嘟嘟的。嘟嘟是我十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

  它是一只暗蓝色的猫,它的毛像抹了油一样光滑发亮,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它的爪子粉嫩粉嫩的,尾巴总是翘得高高的。举止优雅,像一位绅士,它平时很安静,像一位淑女。

  我把嘟嘟安置在一个舒适的家里,它刚到家里,爪子碰了一下门,门发出了吱吱的声音,吓得马上就退到了里面,它又爬上了二楼,东嗅嗅,西看看,怕从笼子里突然跳出来一个什么东西似的。检查完毕后,它伸出爪子,冲我叫了几下,好像在说:亲爱的主人,我很满意你赐给我的家。

  自从嘟嘟来到我家,我们家的睡神宝座就非它莫属,它每天早上睡、中午睡、晚上还睡,中午我好不容易把它叫醒给它吃猫粮,它起来,伸了个懒腰,用爪子在脸上抹了抹,用舌头舔了舔毛发,在嘴里刨了一口猫粮,冲着我生气的叫了一声,好像在说:都怪你,打扰我的美梦。然后又去睡觉去了。

  它除了贪睡还特别贪玩。有一次,我正在写堆积如山的作业,嘟嘟它又想跟我玩了。它熟练跳到我肩膀上,不小心把墨水打翻了,气得我去抓它,它知道自己犯了错,迅速跑到沙发底下跟我玩捉迷藏,妈妈正在看电视,听见呯的一声,闻声赶来,嘟嘟藏在沙发底下,几天我都没见它出来,过了些天,它低着头出来了,我于心不忍,就没收拾它,哎,可真调皮呀!

  嘟嘟,在我家已生活一年,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作文400字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比如琦君笔下故乡的桂花雨;冯骥才老爷爷眼中胆小又可爱的珍珠鸟。我的心爱之物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而是一个要好的朋友,小包在我10岁生日时,送我的一个毛绒玩偶。

  这个玩偶是一只龙猫,名叫头狍,这是我和小宝一起给它取的名字。

  头孢有着一个胖胖圆圆的身子,里面的棉花加得刚刚好,不软也不硬,弹弹的,活像一个粉色的小皮球;它的皮肤是粉色的,肚子白花花的上面还绣着几条粉红粉色的弧线;她的脸上常常洋溢着灿烂的笑,露出白花花的牙齿,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当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一拿出它,看到它那迷人的笑容时那张咧开的嘴巴仿佛就在说:主人别难过了,你看看我这脸多不好看哪,像我这样笑一笑,一笑解千愁哟!每当我看到这个时,我就马上把之前的伤心难过全部都抛在脑后了,这个笑容似乎有一种魔力,一种让人开心的魔力。

  记得有一次晚上妈妈带着发烧的弟弟去医院看病,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到了10:00,我准备洗漱睡觉了,他们还是没有回来,我一个人很害怕,走出房间时双腿都是抖的,我想万一强盗闯进来了怎么办?想到这个我不由得竖起了汗毛,久久不能入睡,但是当我看到头孢那副开心的样子时,我终于不害怕黑夜了,只看这头孢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时,我坚信,它一定是一个好的守夜人是头孢教会了我,克服恐惧,让我不再胆怯。

  头袍就像是我在迷茫的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更像是我的家人朋友。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爱头孢。

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作文400字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吧!如机器人、书本、手表、魔方等。要说我的心爱之物,那就是--奶奶亲手织的毛衣。

  有些人会说,一件毛衣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会是你的心爱之物呢?我告诉你们啊,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毛衣,这可是我奶奶亲手织得毛衣,它不像是在商场里可以用钱买回来的,这件毛衣有着奶奶的体温,有着奶奶的爱!它还流着姐姐的血,所以它无可代替!

  那时,老家下着大雪,我和爸爸住在奶奶家,妈妈已经回到温州了。不久,我和爸爸也要回去了,在走之前,奶奶给我量了上半身的长度,爸爸就拉着我走了。

  当第二年,我回来的时候,跑到奶奶的房间里,发现有一件很漂亮的毛衣,它是红色的。突然,奶奶走进来说:这是给你做的,试试吧!喜欢吗?非常喜欢!说着立刻冲出去,跑到自己的房间去试这件毛衣。诶!这件毛衣不大不小,刚刚好。我兴冲冲地跑到客厅给他们看,他们都说好看,我高兴极了!

  我跑到房间时,被门口的钩子给勾住了,发出一声巨响,我倒是被受伤,毛衣却破了一个大洞,姐姐连忙跑来问:有没有受伤?没有。姐姐拿来一件毛衣给我穿,把破了的毛衣拿回去缝。缝着缝着,她大叫一声,我悄悄地走过去,在门后看了一眼,看见姐姐的手指破了,血嘀嗒、嘀嗒地流着,我的泪,情不自禁地流下来。

  所以,这件毛衣它存着奶奶的爱,流着姐姐的血,是我的心爱之物。

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作文400字 篇4

  我家养过许多小狗,但结局都是失踪或死亡。

  我是最喜欢小狗的。一次,别人送我家两只不同品种的狗,一只博美,一只金毛,它们刚到我家很不习惯,总是东闻闻西嗅嗅,要不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这时,我就会拿球去逗它玩,刚开始它不理我,都把头别过去,可慢慢地,它们熟悉了这个家,熟悉了我,便开始和我玩。它们很活泼,我每次出门,它们都坐在门口,目送着我,直到再也看不到我的影子了,才肯扭头回家。

  可好景不长,有一天,小金毛生病了,不吃饭,不喝水,也不和我玩了,我赶紧叫家人将它送去医院,由于不放心,所以也带上了博美。到了医院,金毛在手术,我们焦急地等着,可偏在这时,博美走丢了!因为医院气味交杂,博美再也回不到我的身边了,而金毛也因为病的太重,手术没有成功,永远的离开了我。从此,我家好久不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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