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贷款承诺书 14本人xx,是xxx科技大学xx学院xx年级xx专业xx班学生,已通过学校向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申请GJ助学贷款,现就助学贷款事项向中行杨凌支行和学校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及家长已熟知相关GJ助学贷款的政策,充分了解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内容;
2、本人向学校和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本人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银行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4、本人承诺毕业后认真履行助学贷款的还款义务,不拖欠贷款本息,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银行直接从还款帐户中扣收;
5、如遇到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本人及时与银行或学校联系,更改相关信息;
6、毕业后如果未按时归还贷款,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个人征信不良、媒体曝光等)由本人负责,与银行无关;
7、本人授权银行:如有业务需求,银行可直接查询本人个人征信相关信息,无需本人专门授权。
本人同时声明上述承诺均为本人自愿及真实意思的表达。
承诺人:(签名并摁手印)
二0xx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银行、学校各一份。
贷款承诺书 15__________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是__________学院_____系(部)_____年级_____专业_____班学生,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学号为__________。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本人上学期间费用,需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李七庄支行申请信用助学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其中学费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住宿费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向学校做出以下承诺:
我保证在校学习期间认真学习、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完成学业。我同意学校按期将我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情况如实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学校发现我在校期间发生有违纪行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退学、出国定居或留学、学习发生困难无法完成学业、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等情况时,及时向农行李七庄支行通报。同意在我毕业前按学校及贷款银行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确认手续,若未办理有关手续,同意学校暂缓我办理毕业手续。我毕业时仍未还清贷款,学校未收到贷款银行关于我的书面《贷款还清通知》的情况下,我同意学校将我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交由教务处保管,待我还清贷款时个人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取回。
我保证自承诺书签定之日起,文明自律、努力学习、及时还贷,用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对我的信任和帮助。
承诺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