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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制度

  二、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采购供应给地区公司的材料物资:

  厨房电器、对讲机、楼盘电瓶车、酒店会所物资(含乒乓球桌及挡板、钢琴、桌球台、健身器材、休闲沙发按摩床及技师凳、浴室防水电视、客房冰箱、保险箱、落地灯、台灯、电话机、清洁设备)、安全帽、保安装备、广告伞、制服。

  三、由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并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

  淋浴间隔、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

  四、全国性材料物资增减的`管理:材料类别的增减由管理中心负责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具体型号的增减由设计院或园林集团负责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三章全国性材料物资样板管理

  一、归档原始样板:须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招投标中心四方签名或盖章确认,仅封存一套于材料设备公司。

  二、验收原始样板:须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设计院或园林集团三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由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发放。原则上验收原始样板于封存后3天内下发、新项目材料进场20天前下发,地区公司每个项目各1套(由工程部签收),总工室1套,材料设备公司驻地配送质检部各1套,设计院或园林集团1套,供货单位1套。

  三、验收原始样板可采用实物、实物小样、图片资料等形式。

  四、所有材料物资样板须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章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合同的管理

  一、全国性材料物资年度购销合同的签订

  (一)全国性材料物资由集团常务招投标小组招标定标,材料设备公司负责签订年度合同。

  (二)年度材料物资的定标、合同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三)年度合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二、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的签订

  (一)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列出该项目所需的全国性材料物资明细。

  (二)材料设备公司在签订供货合同时,须列明产品代码和类别。

  (三)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材料设备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中心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四)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材料设备公司自行审批。

  三、合同文本的管理:档案中心、财务部存档合同原件各壹份。

  第五章全国性材料物资计划管理

  一、材料计划种类:年度材料计划、三月材料计划、月度实际用料计划。

  二、计划模板的编制:

  (一)设计院、园林集团和材料设备公司共同下发《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全国性材料物资统一标准表》,并注明材料编码、品名、规格型号、使用位

物资管理制度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财产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范围

  本办法所指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和各种材料。

  1、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

  2、材料:指单位为完成业务活动购买、储存的各种消耗性物资(不含药品)。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如卫生材料、工具、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成立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永生

  副组长:邵磊

  成员:王华松、赵东升、许湘婷、各科室负责人

  1、财务科:鉴于医院目前的现状,暂由院财务科负责全院财产物资的管理,配合院领导具体负责财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

  2、库房:负责财产物资的日常实物管理,包括财产物资的验收、入库、登记、出库、调配、维护、盘点等。

  3、采购小组:根据医院审批的采购计划,负责财产物资的采购。

  4、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财产物资的使用、保养及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实相符。

  三、采购

  1、申请: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表,科负责人签字后报院办公室。

  2、审批:院办公室汇总各科室的采购计划,于每周一中层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经院长签字审批。采购大型仪器设备需按GJ规定予以申报,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方可审批采购。

  3、采购:医院采购小组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或采购,要保证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与审批的采购计划相一致,符合医院业务活动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四、入库

  医院采购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库房在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财产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采购计划,以及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相关科室协助检验的,应由相关科室派技术人员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由库房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白色库房留存、红色采购小组留存、黄色财务部门留存),报院长审批同意入库后才能入库、登账,并将黄色财务联入库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院财务科予以支付货款。属固定资产的,财务科据以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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