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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制度

四、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五、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药物过敏史。

六、保管好剧毒、易燃物品;杀虫剂与食用药严格分开;毒鼠药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务室。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范本(八)

1、医务室应时刻保持整洁,设备安放整齐有序,所需卫生设备、药品均按有关规定安放和储存。

2、医务室应保证清静,学生进入卫生室后不准喧哗,应服从保健教师的安排,在未经保健教师的许可下,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设备和物品。

3、凡需借用医务室设备和物品的,需征得保健教师的许可,均应按规定登记和按时返回。

4、凡造成医务室的设备、物品损坏的,视具体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范本(九)

一、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不得随意翻动医疗器材与药品。

二、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回答问题耐心,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相关情况。

三、药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四、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加强对医疗设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

五、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保存。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七、经常对职工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

八、对工地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九、对工地上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通知医?疗急救中心。

医务室消毒灭菌制度

一、每天扫地一次,每周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清洁、室内无蝇、蟑螂、蚊虫,无污水污物垃圾,无卫生死角。

二、定期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用小型消毒喷雾器局部针对性消毒。

三、病人呕吐物排泄物要用漂白粉精等药物严格消毒处理。

四、与传染病人接触过的一切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止血带、压舌板等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可使用。

五、消毒物品要定点分隔放置,并有明显标志,超过规定时间要重新消毒方可使用。

医务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日常职工医疗工作。

二、保持医务室清洁、整齐、安静、坚守工作岗位。

三、工作认真,发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四、详细询问病史,力求诊断明确,合理用药,做好职工常见病、多发病、职业病的医疗及危重病人的抢救、转诊、护送工作。

五、做好登记工作,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无菌消毒制度。

六、认真学习专业卫生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医务水平。

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范本(十)

医务室管理制度

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2、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3、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就诊质量。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6、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7、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8、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9、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置。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11、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及药物通用名称。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药品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阴凉的地方。

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六、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七、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八、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医务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九、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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