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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道德修养是自我的无穷尽的更新过程。“新民”是为教化人民,这是力图更新他人的品质,然而引用商汤刻在浴盆之上用以自警的铭文“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来阐明《大学》“新民”的概念,就把这个概念规定为自我的更新,自我的发展。其中四个“日”字的连用,则以十分有力的语气强调: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自我的更新、创造和发展,永远追求新目标和新成就,总是要有新气象和新面貌,任何时候都不要停止不前,安于现状。而“君子无所不用其极”之说清楚地指明,这种更新和发展是没有止境的无限过程,它要求人们将追求至善的自觉性发挥到最大的程度。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观,是鼓励发展和创新的哲学,它为自我创造开辟了新的空间。

  再次,文章指出了自我完善不是个体以冥思求顿悟,而是必须努力学习知识,增进学问,提高认识,还必须通过艰苦的磨练,在实践中不断地增长才干,养成各种优良的品质。即“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的意思。经过这样的修养和磨练,才能达到“道盛德至善”的地步。

  最后,主观意识要始终保持纯正的状态。经文提出的“诚意”的概念为“毋自欺”,把自我完善的自觉性归结为一个人为善动机的纯正。所谓“自欺”就是动机不纯,有邪念,却以勉强的行为做样子,或以伪装的善行、漂亮的言辞来掩饰自己心灵上的污秽,借以自欺欺人。因此,不自欺表明行善不是为了某种功利的目的。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以善本身为目的。行善是自己心灵的需要,是求得精神本身的满足。所以文章说:“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又如朱熹所说:“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茍且以徇外而为人也。”(《四书集注·大学》)所以,只有心灵的自慊,才能排除做给别人看的矫饰、虚伪的自欺行为,达到“诚意”的目的,从而从根本上保证有一种自我完善的自觉性。

  文中所提出的“慎独”的理念非常重要。所谓“独”意为独处,这里是指人不知而只有己知的意识活动,是指人的真实的意念。文章把独处时的思想活动看成是对一个人能否做到诚意的一个考验。即是否真正具有自我完善的自觉性的考验。因此儒家对人们独处时的思想活动和表现特别重视。朱熹说:“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几”是指细微难辨、微妙难言、却包含了无限可能性的东西。表明独处的意识活动是一个人在人生的各种实际活动中向善还是向恶的关键所在,必须特别慎重对待。文章进一步指出,一个人独处时的思想活动虽然不为人们所知,但是它们总是要表现出来。

  此外,文中还提出要保持纯正的主观意识,增强完善自我的自觉性,还必须时时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防止愤恨、恐惧、癖好、忧伤等各种情绪损害心灵的纯正和完善自我的自觉性。因为心灵一旦失去平衡,就将丧失其正确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

  第三部分(“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至“以义为利也”)讲有诸己而后求诸人。

  儒家政治哲学的基本观念是治理GJ的根本原则同治理家庭和对待他人的准则相一致,由此这部分着重阐述了两个观点:

  观点一:“治国必先齐其家”。在儒家看来,不能教育好家人的那些人是不可能治理好GJ的。其理由一是在家中都不能实行仁义道德,在GJ政治生活中也就不会讲仁义道德。因此,要首先在治家的过程中培育治国所需要的那些道德品质和才干。所以文中说:“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理由二是,统治者治理好自己的家以后,就树立了一个榜样,产生巨大的影响,整个社会都会来仿效,这就是文中所说的:“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相反,则是“一人贪戾,一国作乱”。

  观点二:治国者要把家庭道德运用、推广到GJ的政治生活之中,要以对家人的情感对待全社会的人,要在整个世界造成家庭式的秩序与和谐。文中提出,在家中对父母的孝,在朝廷中要用到对待君主;在家中对兄长的敬爱,在官场中要用到对待长上;在家中对小辈的慈爱,在治国之时要用到对待下属或百姓。文中特别强调统治者对待老百姓就像对“赤子”那样有一种怜爱、疼爱的柔情。文中正是从这种柔情的意义上解释治国者“为民父母”的传统理念:“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儒家力图以此减弱这一理念带有的家长专制的色彩。

  要求以孝悌的道德对待君主和长上,这是一种宗法主义的观念,有利于加强封建专制主义。而把人民当成赤子,则表现了一种高高在上、俯视民众的优越感和对百姓的轻视,与现代的平等和民主的观念格格不入。但是,文章竭力主张治国者应当像对家人那样,对人民有一种纯真、诚挚、深厚的爱,并以这种情感来治国,按照人民的愿望和意志来处理政务,努力使社会变得像美满的家庭那样和睦,充满温馨,这种主张虽然在封建专制社会难以实现,但反映了古人的美好的政治理想,有利于促进古代政治的改良,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当作为政治进步和革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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