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学生家长留一份,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一份。
班主任:
学生家长:
学生:
安全责任书7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状况,公司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务必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的操作技能。
二、安全生产要求
1、 员工自觉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决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车间负责人报告。
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职工应当理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潜力。
5、 职工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务必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7。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因违反公司规定、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违反者负相应责任。
三、考核与奖惩
1、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者,给予20—200元的奖励。
3、违反操作规程,给本人和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或伤亡者,根据GJ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规定度负相应责任。
xx公司(签字):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8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园长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学生接送车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准自备或租用车辆做为校车,确有接送必要的,应由家长出面租用车辆。学校、幼儿园要协助家长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督促接送车辆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检验合格;督促家长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车辆签订租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二、接送车辆驾驶人要求。学校应督促家长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租用的接送车辆驾驶人员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
三、接送车辆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学校要确定一名或一名以上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学生、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及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家长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及幼儿的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校长(园长)做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①要详细掌握本单位接送车辆、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承载学生人数基本情况;
②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车辆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③坚决抵制和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④要制定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账,对接送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要配合家长监督督促接送学生车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
⑤学校(幼儿园)要采取确定每趟(次)接送学生名单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接送车运载学生或幼儿时不出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奖励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实行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取消一年内评模选优能资格。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及学校(幼儿园)第一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分。对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要依法予以停办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甚至取缔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