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品藏
^
药房转让

  乙方于20xx年02月___日正式接手______药店(原为:___药店 )的股权、店内所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债权债务除外)。

  五、乙方在甲丙方公章交接前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和丙方负责, 甲

  六、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有关该店执照变更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乙方之变更该店的: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此产生的费用累计一千元以内有甲方和丙方承担,若过户费用高于一千元整由三方平均承担;

  2.需要变更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的法人以及重新签订扣税协议、供货合同、宽带用户协议、社保网络技术服务协议(范恩软件)、杭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更换银行账号、门店迁址引发的关于药监、医保相关部门的变更和申办程序直至运转正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丙三方共同向有关单位了解各单位关于变更_______________的'具体情况和时间,相互协助,便于准确判断在办理该店过户程序中过错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三方必须按照各单位办理过户所需资料的要求,相互无条件的即时向对方提供真实有效材料,三方按照单位要求,属单方面办理的就一方前去办好,需三方共同办理的过户手续,则三方共同前去办理,三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必须按照各单位办理该手续的正常期限内即时办妥,否则逾期方导致逾期办理,将对逾期方按日罚收首付金的10%(即每日人民币5000.0元整每日记罚,大写:伍仟元整),按照逾期总天数x5000.0来责罚。若甲方和丙方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除按此追交乙方罚金外,还应如数退还乙方首付款。

  4.乙方领到该店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必须在3个自然日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

  七、因乙方不熟悉门店以前经营情况,经甲乙丙三方达成协议,甲方和丙方承诺在乙方接手药店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门店所有权过户、人员、地址、医保变更等相关事项,期限一个月,即以签合同日开始,期间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在乙方同意许可下,甲方和丙方可以提前回撤所委派的专人。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GJ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按照转让费总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可有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转让方)法人代表: 时间:

  丙方(转让方)股东代表: 时间:

  乙方(受让方)责任代表: 时间:

药店转让合同4

  转让方(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顶让方(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房东(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一转药店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XXX街(路)XX号的店铺(原为:XX)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为XX元人民币(大写:XX),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详细见附表1)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乙方达成协议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其余转让费(过户保障金)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性交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详见附表2)、一年的房屋租金(至20xx年9月25日)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负责乙方办理该药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签约日期开始甲方交给乙方接手经营,但未完成过户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事宜,如果甲方及时不到现场配合处理造成乙方损失有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在6个月内甲方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否则甲方退给乙方全部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GJ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