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观察判断,辨认圆柱体。
出示课件,让幼儿从各种图形中辨认圆柱体。辨认变式、非正置的圆柱体物品,既巩固了圆柱体特征,又改变了幼儿只对典型特征的圆柱体单一、刻板的认识,使幼儿克服思维定式,进一步形成相应概念,锻炼思维的灵活性,有效地突破重难点。
4、联系生活,说说圆柱体的物品。
幼儿到了大班,表象思维有了一定的发展,因此可在积累感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运用表象学习数学。让幼儿联系生活经验说说有哪些东西像圆柱体,如:牛奶罐、薯片筒、圆铅笔等等,虽然大小高低不同,但都是圆柱体形状的。这样在感知的基础上发散思维,有利于幼儿能动地建构圆柱体的知识,也能让幼儿感受数学与生活的联系,感受生活中的数学。
5、 分组活动,巩固深化对圆柱体的认识。
幼儿数学知识的巩固有赖于练习活动,因此教师让幼儿借助分组活动,深化学习。根据目标和不同幼儿的需要,提供程度不同的材料,使材料贴近幼儿的最近发展区。
(1)操作:用许多硬币变出高矮不同的圆柱体。
(2)作业单:按箭头方向用红笔沿虚线连成一个圆柱体;找出四周的圆柱体,从1开始接着编号,将个数写在方形的格子里。
(3)操作:从篮子里找出圆柱体的物品送到圆柱体的家,不是的说说理由。
(4)作业单:说说哪些物品像圆柱体,像的打radic;,不像的说说理由。
活动前交待幼儿按规则、要求操作,在操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有利于幼儿从各自不同的程度上向前发展,又巩固加深他们对圆柱体的进一步认识。
(三)结束部分
1、以积极的态度评价幼儿的活动情况。《纲要》指出,评价要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因此不管对能力强的还是弱的都给予积极评价,培养自信心,不抹杀学习兴趣。
2、组织幼儿整理活动材料,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为入小学做准准备。
(四)活动延伸
1、数学区:继续投放作业单让幼儿感知和寻找圆柱体
2、美工区:用长方形纸做圆柱体,利用圆柱体纸筒进行制作活动。
3、体育游戏:赶小猪--用棍赶小猪(球体、圆柱体)。
4、家园配合:引导幼儿继续寻找日常生活中的圆柱体。
一个数学知识点不是只依靠一个集中数学教学活动就能解决的,数学教育还应与生活、游戏结合起来。因此,教师设计了延伸活动,让幼儿在区角、游戏中进一步深入进行多方探索,持续积累经验,巩固所学知识;同时让幼儿回家寻找有关圆柱体的物品,进一步感受生活中的数学。
小学数学说课稿 篇15一、教材
1、教学内容:
这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P75的内容《分数的基本性质》。
2、教材与前后知识间的联系:
《分数的基本性质》是以分数的意义、分数与除法的关系以及整数除法中商不变的规律这些知识为基础的。同时又是后面学习约分和通分的理论依据,而约分、通分又是分数四则运算的重要基础,因此这部分内容不仅在单元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学生的后继学习也有重要影响。
3、教材重点:
探究分数的基本性质的过程。理解分数的基本性质,能运用分数的基本性质。
难点:自主探究出分数的基本性质。
4、知识与技能目标:
理解和掌握分数的基本性质,经历探索分数基本性质的过程,培养学生观察、比较、抽象、概括、类推及动手实践能力,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
5、过程与方法目标:
是学生经历观察、操作、讨论中,以自主探究、合作分享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交流中进一步完善对分数基本性质的理解。
6、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让学生在主动探索新知的过程中获得成功的体验,体验数学学习的乐趣。
二、说教学理念:
1、以学生发展为本,着力强化主体意识。
2、从学生已有的认知发展水平和知识经验出发,为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变学数学为做数学。
3、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关注过程,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感受猜想、验证、转化等数学思想方法
三、说教法
主要采用创设情境,引导探究,引导自学,合作探索相结合等教法。
四、说学法
学生主要的学习方法是自主发现、操作体验、合作交流,有顺序的观察题、对比分析、概括总结。
五、说教学过程
我将创设情境,动手体验、自主探索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运用操作――发现法、观察、归纳法进行探究。为此,我设计了四个教学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创设故事情境,激发学生兴趣。
我觉得如果根据教材的安排来导入,显得有些平淡,也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我设计了一个妈妈给三个儿子分苹果的故事。妈妈分别给三个儿子分得苹果的1/2、2/4、4/8,分得的结果看似不公,实则相同。并让学生作为裁判来评一评,看谁分的多,妈妈是不是偏心。这样一来,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就会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同时,我又把这一悬念暂时先放一放,等学生理解并掌握了分数的基本性质后,学生就会恍然大捂。原来,三个儿子分得的苹果实际上是一样多的,只不过是平均分的份数不一样的,其中表示的份数也不一样,但大小却是相等的,谁也没有吃亏。这样的设计,不仅使教学结构更加完整,前后呼应,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理解和应用分数的基本性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